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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垃圾焚烧厂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地点: 浙江杭州 时间2月24-26号

支持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年度盛会、大咖云集、共议危废热题!

大会席位,协办、赞助、发言、展位火热报名中... ..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在2020年10月11日发布,并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新固废分类代码浙江垃圾焚烧炉的发布,是对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的一次细化。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的正式实施,为新《固废法》的施行提供有力的支撑依据,使得企业在日后的固废管理中,明确如何准确鉴别哪些才是一般固体废物;同时,新《固废法》也保证《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得以高效的落地,新《固废法》加大了企业对固废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额度最高可至500万元,并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处罚种类。二者协同运用 让一般固废的管理更加规范。

其中污染种类涵盖废弃资源;采矿业产生的一般固废;食品、饮料等行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轻功、化工、医药、建材等行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钢铁、有色冶金等行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等6大来源40个分类;覆盖工业生产中绝大部分污染物。

一般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GB5085鉴别标准和 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例如:粉煤灰、煤矸石和炉渣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为Ⅰ类和Ⅱ类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具体分类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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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服装制衣、制鞋及鞋材加工厂产生的布碎、皮革边角料、海绵边料;注塑厂产生的废塑料;五金厂产生的废金属;还有废纸屑、废胶纸、废木屑以及其浙江垃圾焚烧炉他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要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处置。国家鼓励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何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实行“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承担处置的责任。

产生单位须落实“五个要求”:

1、分类存放。对其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的,要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

2、建立台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

3、减少产生。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4、无害处理。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置,委托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依法处置,禁止擅自处置。

5、申报登记。需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年度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

《固废法》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环保自主验收

《固废法》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贮存场所

《固废法》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制度台账

《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5.排污许可

《固废法》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委托

1.委托人核实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2.双方强制缔约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受委托方报告义务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4.连带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规定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审批

1.省内利用、贮存、处置

《新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跨省贮存、处置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跨省利用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常见违法行为

贮存场所有什么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要安全分类存放,地面须作硬底化处理,设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并设置标志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安全分类存放,设置标识

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性质恶劣

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严厉处罚,责令改正处罚款,包括:

1、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

2、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3、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4、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

5、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

6、使用未经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的;

7、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将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置。

来源 | 固体废物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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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初步安排

01

时间和地点

地点:杭州

时间:2月24-26日(24日报到)

02

会议主题

减污降碳背景下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新机遇、新要求

03

会议初步安排

(一)会议报告

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及其对危废产业的影响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政策与趋势

“无废城市”建设与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危险废物排除清单与分类分级管理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与跨区域“白名单”管理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财政金融政策

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促进减污降碳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对话:减污降碳,推动危险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

降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危废资源化企业碳中和与碳核算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铝灰资源化利用技术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锂电池资源化利用技术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等离子技术在危废处置的应用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冶金电弧炉设备处理危险废物实践

无氧热解技术装备在危废领域的应用

过热蒸汽碳化裂解装置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

减污——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

协同增效——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垃圾焚烧炉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水泥窑协同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发展案例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二)专家问诊

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危险废物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危险废物鉴别、设施运营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政策对接、技术推广难,以及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洽:为更好地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5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04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生态环保产业分会

支持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赞助单位:

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厚源环境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05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06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个(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07

联系方式

培训部

联系人:靳璇

邮箱:jinxuan@51gufei.com

网站:www.51gufei.com

往届会议精彩回顾

第一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二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三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四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第五届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高峰对话

部分展位

( 阅读原文”均可报名“第六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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